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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走私成品油涉嫌逃税上亿:用一块钱尾数当接头暗号

2017年04月07日 17:16 |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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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安全专门设置“接头暗号”

在周振旺和黄献娒的走私案件中,有一个共同特征,为确保和上家对接的安全,他们都会专门设置“接头暗号”,并且每次都会进行更新。

而所谓“接头暗号”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他们每次都会从一沓1元人民币中随意抽取一张,将人民币编码的后4位经中间人发送给台湾的上家。

而台湾的上家在收到数字后,会在前面随意再加一个数字,生成新的5位数字,用作走私油船和己方联络的接头信物暗语。

黄献娒会将这张1元人民币交由船老大,林某就是其中一只简易油船的船老大。据林某交代,2016年3月26日和3月28日,他为黄献娒出海走私了两次。每次黄献娒都会将1元人民币交给他,待他的船开到指定的交接地点时,就将1元人民币作为交易凭证,交给台湾母船方面的人进行“接头”,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逃避处罚用身患重病人员顶罪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走私团伙的反侦查意识都比较强,多是“昼伏夜出”。在温州海域的码头卸油、运输,多选择后半夜作业,以逃避监管。

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他们就会选择绕关偷运至境内,与执法人员“捉迷藏”。等执法船只一走,就再次悄悄驶入。这样的“打游击”式躲避,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也让走私团伙有机可乘。

在执法人员查获走私载货油船后,周振旺等人又安排专门的人员顶罪,逃避处罚。王某就是周振旺等人指定的“替罪羊”。

王某家境并不富裕,且身患严重的肾病,每月需进行血液透析。高昂的医药费让王某常常苦不堪言。而周振旺等人就是看重了王某重病的有利条件,专门安排王某为走私活动进行顶罪。从2015年8月开始,周振旺每月给王某1万元作为报酬,而王某便成了所谓走私船只幕后的“老板”。

据查,2015年8月和2016年1月,王某就曾因“顶包”被公安边防大队以“无合法齐全手续购买成品油”两次进行行政处罚,而周振旺等人作为幕后老板则几次躲过了法律的制裁。

此次案件中,走私团伙人员众多,数额特别巨大。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每个走私团伙案卷材料中涉及走私账目就多达数百页。而团伙的分工又很精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事项,其中涉及的犯罪情节也不尽相同。目前,相关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都已查严查实,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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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团伙 走私 成品油 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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