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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气治理:2020年平原农村分散燃煤基本“清零”
河北省农村以小煤炉、小锅炉、茶浴炉为主的分散燃煤3700余万吨,80%用于冬季取暖,采暖期散烧总量大、方式落后、排放强度高,是导致冬季雾霾频发、重污染天气较多的重要因素。因此,日前,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旨在加快实施集中供热覆盖、气代煤、电代煤、可再生能源“四个替代”,推动实现农村能源清洁化,促进大气质量改善和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
2020年,平原农村分散燃煤基本“清零”
《方案》规定,要以保障和改善居民生活为前提,实现清洁能源与散煤的平稳接替,切实做到经济可承受、运行可持续,把农村散煤治理做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农村散煤替代实施范围为市区、县城、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等建成区以外的所有区域,重点包括城乡接合部、镇、村等。
《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农村分散燃煤污染得到根本性治理,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90%以上。平原区域农村散煤基本实现“清零”,山坝等边远区域农村散煤总量控制在800万吨以内。全省农村清洁采暖面积达到70%以上,其中集中供热覆盖20%左右,气代煤和电代煤完成600万户以上、可再生能源等多种模式采暖完成30万户左右,覆盖50%左右。
其中,2017年,确保10月底前完成保定、廊坊禁煤区建设,石家庄主城区、新三区及正定县(正定新区)实现散煤“清零”,空气质量排名后30的县(市、区)加快推进,全省农村散煤治理全面启动并取得明显进展。其中,居民生活及取暖启动实施气代煤、电代煤134个县(市、区)、完成180万户以上,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确保20个、力争26个县(市、区)全域实现清洁取暖;农村服务业分散燃煤全面取缔,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完成50%。
2018年,每个设区市确保3-5个县(市、区)全域完成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改造,平原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35%。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完成80%。
2019年,各设区市全域实现清洁取暖的县(市、区)达到60%左右,平原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农业生产散煤治理全面完成。
2020年,全省平原农村地区分散燃煤基本“清零”,山坝等边远农村地区分散燃煤80%以上实现洁净燃料和环保炉具覆盖。
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镇实施集中供热工程, 2020年农村建筑集中供暖面积力争达到2亿平方米。
编辑:梁霄
关键词:河北 大气 治理 分散 燃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