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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出台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 让政府数据走出高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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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责权利关系不清,无法规可遵循,造成数据封锁,资源浪费。贵阳出台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明晰标准规范,打破利益格局,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面向社会数据开放。数据共享开放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想看政府部门的数据资料,不用人托人、不用申请等。贵阳市海量的政府数据将走出高阁不再神秘——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并经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关于政府数据利用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政府数据的共享开放,明确定义、责任和原则,让数据真正“解放”、释放价值。
据了解,贵阳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自1月18日上线以来,开放1119个数据集,350万条数据,覆盖51家政府单位,访问量38000人次、下载量30000人次。
八成以上数据资源在政府部门,“钻石矿”有待激活
“没有海量数据,发展大数据产业就是一句空话。”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周文捷说,目前,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因为技术、成本等原因,政府数据绝大部分“深藏闺中”甚至“束之高阁”,整体共享开放程度不高,造成资源浪费。
“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责权利关系不清晰,没有具体的法规可遵循,造成拥有的不敢共享、使用的不用负责、监管的不知咋办。”周文捷认为,还有部门自身利益作祟,不愿、不想共享开放。
这样的现实,严重制约大数据产业发展。2016年,贵阳市委九届六次全会通过《中共贵阳市委关于以大数据为引领加快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的意见》,要求打造以数据“聚、通、用”为特征的城市,推进数据资源政用、商用、民用。
与此同时,贵阳市一些部门已先行先试数据开放工作,也需统一规范。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忠说:“政府数据共享开放,要依法有序进行,不能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人大立法既要主动作为,也要敢为人先。出台《条例》,既明晰界限消除政府部门的顾虑,又倒逼打破利益格局。”
《条例》对共享开放作出界定,共享是指政府部门间数据要实现共享,开放是指政府部门要对社会实现数据开放。“数据只有开放,价值才能被激活,产业才有了基础。”周文捷认为。
编辑:梁霄
关键词:贵阳 大数据 地方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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