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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拟出新规 连续3月不看老人或将被督促探望

2017年05月12日 17:07 | 作者:宋金艳 |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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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

“失独老人”怎么管

或发特别扶助金

修订草案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并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的老年人纳入扶助范围。

优惠

持证的老年人

可享哪些优惠?

修订草案拟规定,老年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优惠或者优待。比如,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园、旅游景点等旅游景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等。百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或可享长寿补助,颁发《百岁寿星荣誉证》,当地卫生计生部门每半年为其免费体检一次。

防骗

禁止以欺骗方式

诱导老年人消费

修订草案拟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城乡社区开展老年人预防诈骗知识宣传等活动,及时制止和举报针对老年人的恶意推销保健品、食品、药品、器材等行为。金融机构对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应当提示相应风险。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查处针对老年人的传销、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受理老年人的报警、控告、检举,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云报全媒体记者 宋金艳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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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云南 老人 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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