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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查走私穿山甲达1吨 价值120万人民币
当地时间2017年6月13日,印度尼西亚北苏门答腊,印度尼西亚官方人员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缴获一批走私往马来西亚的穿山甲和鳞片,这批走私货物重量达到了惊人的1吨,价值约120万人民币。
周一,印尼海关从苏门答腊岛的一艘船上没收了223只活穿山甲。尽管全球野生动物协会禁止了穿山甲的交易,但来自亚洲市场的需求,尤其是中国市场,导致穿山甲的非法买卖屡禁不止。
印尼查走私穿山甲
受访专家表示,近年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网络化、国际化、高科技化等新特点和新趋势。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和专家建议,加大打击力度,建立跨国保护协作机制;填补法律漏洞,加大处罚力度,震慑不法分子;建立和完善跨国打击走私野生动物的协作机制;加强科普和法制教育,引导全民参与保护,让野生保护动物捕猎、交易和消费无处遁形。
专家表示,野生动物没有经过检验检疫且很多野生动物是被毒死的,随意食用存在致残、致死风险。应当通过一些措施对“吃野味对身体有大补”的错误观念和消费陋习进行纠正,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堵住保护野生动物各个环节链条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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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二者也应当从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两方面去把握。从主观方面看,如果行为人的确不知道其所携带、运输、邮寄过境的是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即其主观上没有故意,不能认为其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从客观方面看,如果行为人走私行为的对象只是一般的动物及其制品,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当然, 如果其走私一般动物及其制品,偷逃应税数额较大,可以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编辑: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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