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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 低保对象5年少了1500万人
受灾了、上不起学、出了意外……都有救助渠道
5年来,在推进受灾人员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我国提出了诸多具体的政策措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修订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十八大以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共针对各种自然灾害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107次,累计向灾区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34.26亿元,调拨帐篷50多万顶、棉衣被200多万件(床)、折叠床20多万张等中央救灾物资。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印发意见,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农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日前,湖北省天门市2017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市405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生获得总额405万元的资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助学金和二等助学金,分别按照每名学生每学期1250元、750元的标准发放,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民政部、国资委推进实施“同舟工程”,通过多种形式,部署、组织中央企业参与救急难工作。推动探索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服务,北京、山西、江苏、安徽等地已出台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地方政策。
湖北省英山县民政局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对因意外事件、突发事件、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这真是雪中送炭。”精准扶贫对象王金娥从金家铺镇民政办领到2000元临时救助金后,急忙赶到医院为丈夫缴纳了住院费用。(记者 潘跃)
编辑:梁霄
关键词:救助 低保 供养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