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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邻居临终所托 女子义务照顾邻居智残妻七年

2017年07月21日 15:38 | 作者:罗洋 |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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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的事就一定要做好

蔡信菊育有一儿一女。今年儿子29岁,女儿28岁。

“女儿已经嫁到深圳,儿子还没结婚。”说起儿子的婚姻,蔡信菊开始叹气。

今年上半年,儿子带着女朋友回家。结果女朋友一看到蔡信菊义务照顾陈大兰,撇下一句“你家是开养老院的啊”,就走人了。

原本有结婚打算的儿子,也因此事被耽搁。

蔡信菊说,儿子因为这事,受了一点打击。现在已经跑到温州打工挣钱。

“做好事,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理解,我觉得也正常。但我答应别人的事情,就一定要坚持做到做好。”蔡信菊说。

街坊邻里钦佩她的善举

人在一起生活久了,也慢慢有了深厚的感情。蔡信菊如亲人般的照顾,陈大兰也把蔡信菊当成她最信任最依赖的人。

2015年3月,陈大兰生病了,蔡信菊到山上去采药,一不小心划伤了手臂。陈大兰发现蔡信菊手上的伤,便轻抚手臂久久不愿放手。

这一次,让蔡信菊感动了很久。她原以为智残的人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不明白。看到这一情景,她知道陈大兰还是有感情的人。

对于村民的夸赞,蔡信菊谦逊地说,她担心对陈大兰的照顾不周,辜负了对邻居蔡艮华的那句承诺。

蔡信菊的举动,打动了板桥镇很多居民。“真的很佩服她,这绝对是一股正能量。”板桥镇居民罗成说。本报记者 罗洋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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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女子 义务 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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