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今日读图今日读图

监管拟放大招:保本、可贷款买等资管产品违法,别买

2017年11月19日 16:5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未经批准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

《指导意见》主要适用于金融机构(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管机构等)的资管业务。资管产品包括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和保险资管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等。

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乱象,《指导意见》按照“未经批准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金融业务必须接受金融监管”的理念,明确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称,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未经金融管理部门许可,不得代销资管产品。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情况,尤其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分拆销售具有投资门槛的投资标的、通过增信措施掩盖产品风险、设立产品二级交易市场等行为,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规范清理。

公募资管产品不得投资未上市股权

资管产品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两大类。公募产品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监管要求较私募严格,主要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债权类资产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投资未上市股权。

其中,现阶段银行的公募产品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如发行权益类产品和其他产品,须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

私募产品面向拥有一定规模金融资产、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交易(挂牌)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和受(收)益权。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实践中,不同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导致监管套利等问题。对同类产品适用统一监管标准,并要求资管产品发行时明示产品类型,避免“挂羊头卖狗肉”、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

资料图:某年上海金融博览会暨第九届理财博览会现场。 汤彦俊 摄

禁止资金池业务 封闭式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

部分金融机构在开展资管业务过程中,通过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方式,对募集资金进行资金池运作。《指导意见》明确禁止资金池业务、提出“三单”(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管理要求,规定封闭式资管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产品期限设定管理费率,产品期限越长,年化管理费率越低,以此纠正资管产品过于短期化倾向,切实减少和消除资金来源端和资产端的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同时,对部分机构通过为单一项目融资设立多只资管产品的方式,变相突破投资人数限制或者其他监管要求的行为,《指导意见》明确予以禁止。规定同一金融机构发行多只资管产品投资同一资产的,多只资管产品投资该资产的资金总规模合计不得超过300亿元。(完)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产品 资管 投资 金融机构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