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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布首批"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曝光!
哪些情形会被列入“黑名单”?
2017年,人社部专门制定印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要建立和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两种情形将被纳入“黑名单”:
1、 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
2、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
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
针对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主体难以确定的问题,《暂行办法》还规定“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黑名单 农民 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