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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奖励办法 举报此类犯罪最高奖励30万元!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禁毒办、公安厅(局)、财政厅(局)遵照执行。
《办法》共18条,对举报人、举报受理机构等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举报奖励条件、奖励标准、资金来源、支付方式、保密要求、需要追责的情形等,还规范了举报奖励办理程序、资金发放的监督和检查等。
举报受理机构有哪些?
《办法》明确,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应当指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或者其他受理方式。直接向公安部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由公安部禁毒局作为指定受理机构。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受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后,应当认真填写《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登记表》,及时转交相关地区、部门核查。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举报 奖励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