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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宅基地使用权发生变更时,需办理登记手续吗?

2020年10月09日 22:3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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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365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这一规定既反映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运行的实际情况,又为未来宅基地使用权的完善和发展留下了空间。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宅基地 登记 变更 办理 一问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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