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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原则与路径

2014年02月11日 20:44 | 作者:吴水霖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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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关键是人,人是决定因素。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也是政协协商民主的主体,必须着力提升政协委员“三项能力”,为政协协商民主高效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一是勤于学习思考、善于把握大势的能力。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自觉修养和一个终身课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思考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其成因,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努力培养辩证认识、客观分析、理性处理问题的能力。要主动关注时事动态、政策导向和前沿学说,及时了解世情、国情、省情、市情,努力做到胸怀大局、着眼大事、把握大势。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反映民意的能力。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重要原则,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努力掌握群众工作的新办法、新规律,真正听得到群众呼声、听得进群众意见,切实承担起为民发声、为民建言、为民献策的重担,积极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做到联系群众最紧密、了解群众最准确、服务群众最有效。

  三是积极沟通协商、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把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民生福祉作为协商民主的基本出发点,积极主动地就事关长远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百姓福祉的大事要事与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既要敢于道真情、动真格、讲真话,提出真知灼见,还要善于把好度、找准位,以建设性的意见和操作性的建议来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助推相关问题的解决。

  (作者系浙江省湖州市政协主席)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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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商 人民政协 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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