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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社会中人民政协的制度潜力和作用发挥
1. 吸纳传导机制。人民政协要紧密关注社会群体的变化,及时团结吸纳体制外的社会力量,同时,双向传导国家政治权力体系与这些社会力量之间的信息,强化执政党、国家与社会和公民之间的有机联系。
2. 咨询问政机制。人民政协所汇集的是各界别和社会力量的代表和精英人物,因而,建立国家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民政协的咨询制度,建立人民政协对于国家决策实施过程中的问政制度,是人民政协实现参政议政功能的重要机制。
3. 利益表达机制。人民政协应该是各种社会力量进行利益表达的重要平台。人民政协应针对不同的利益群体和重要的界别建立工作机构,以专向联系的方式,建立固定的民意汇集和利益表达制度,并及时向国家权力体系输送相关信息。
4. 监督质询机制。人民政协不仅是民主党派实施对执政党监督的组织机构,也应是广大的体制外社会力量对执政党和国家政治权力体系实施监督的组织机构。建立对执政体系和国家事务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和质询制度及其实施程序,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功能发挥的重要保证。
5. 协调平衡机制。人民政协既协调体制外社会力量与国家政治权力层面之间的政治关系,也协调体制内外及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利益关系。人民政协需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协商协调制度,以缓解多种利益诉求对国家权力体系施予的压力,避免利益群体与国家权力体系的直接对峙,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总之,促进人民政协功能实现路径的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建构,是人民政协工作所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我们需要为此努力,以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事业的进步。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人民政协 制度 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