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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我们还要摸哪些“石头”?

——代表委员纵论“改革进行时”:

2014年03月04日 14:15 | 作者:殷泓 温源 王逸吟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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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改革:让老百姓马上得实惠

  马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宣布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这项惠及数亿农民的重大改革,被不少人视为“马上改革”“马上得实惠”的典范,广受好评。

  这只是民生改革的一个片段,代表委员们还关注着医疗、教育、收入分配等改革即将有哪些新动作?百姓将通过这些改革得到哪些实惠?

  从事多年医药工作的冯丹龙委员说:“三中全会提出,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希望这方面的改革尽快开展起来。”

  探索统考减少科目,高考打破“一考定终身”,很快就将从纸面走向现实。“高考改革方案很可能在今年上半年公布,这是牵一发动全局的重大改革。”内蒙古自治区集宁一中校长李一飞代表表示。

  在收入分配改革上,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蒋洪委员认为,打破垄断的力度要更大,还要通过减税、减费,让企业有更多的钱去增加员工的收入,让老百姓的口袋真正鼓起来。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委员则提出,在“提低、扩中、限高”的原则下,中心点还是要“扩中”,应把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作为调节利益关系和收入分配的一个重点,让中等收入群体在8到10年内实现倍增,使我国形成橄榄形的分配利益格局。 

  司法改革:追求公正无穷期

  2013年12月28日,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在我国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正式宣告终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中全会就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作了部署。

  “如何让百姓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4年的司法改革需要向行政化开刀,破除地方化藩篱,让审判流程更加公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规范有序,减少权力自由裁量,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以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代表说。

  “这一轮司法改革有几个特点:一是着眼长远、着眼司法规律,体现出很强的系统性、计划性;二是涉及许多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体现了改革勇气和担当精神;三是改革部署在全社会有广泛共识,充分体现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慕平代表说。

  司法的公正、廉洁和高效,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头戏。“所谓分类管理,就是将司法机关内部的各种人员,按其性质和职能分为司法人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等,各种人员按不同的标准招录、使用、晋升,并提供相应的有差别的待遇及其各类保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委员表示。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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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司法 制度 代表 委员 习近平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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