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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农机局长集体“沦陷”,惠农补贴怎成权力“红利”?
新余市检察机关查实,2011年9月以来,江西省爱荷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伪装他人的产品成爱荷华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然后填写虚假的用户材料向国家申报补贴,并非法获得农机补贴174万余元。作为“内应”,新余市渝水区农机局农机技术推广站负责人胡某某则在收受16万元“好处费”后,为这家公司大开“绿灯”。
办案人员还发现,有的地方的不法商人甚至伙同当地农机局干部,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当地农民信息,以此申请购买收割机,随后以购机发票骗取国家补贴,并以稍低于原价的价格转卖牟利。
“惠农补贴补进了腐败分子和不法商人的腰包,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监管等环节的松懈,制度的完善已刻不容缓。”江西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尹小健认为。
堵塞流失“黑洞” 提高惠农资金使用效益
“权力过分集中,‘我的地盘我做主’是诱发犯罪的首要原因。”肖巍鹏认为,随着国家各种支农惠农资金投入的增加,资金管理人员的权限也得到扩大,项目申请、审查、签订补贴协议、协调供货、上报补贴等多个环节,往往都是由少数几个甚至一人完成,而系统内监督又通常以报表或自查的形式进行,有名无实。
在农机领域系列腐败案中,“一把手”的权力甚至到了几乎失控的地步。王绍萍受贿案中,其对权力的干预肆无忌惮,行贿农机商的产品,大到手扶拖拉机、挖坑机,小到太阳能杀虫灯,纷纷违规享受国家补贴,造成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流失的巨大“黑洞”。
一些办案人员认为,把关不严、监督不力、权力过于集中是此类腐败案的共同特点,反映出补贴操作过程缺乏透明公开。
尹小健认为,应针对惠农政策性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建立科学的防范机制和追惩机制,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足额落实到农民手中。
抚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周广平认为,要科学配置权力,建立由财政部门、检察机关、社会力量共同发挥作用的立体监督体系,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暴露在阳光下。
编辑:付鹏
关键词:农机 补贴 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