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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两成市县政府网站公开13至14年财政决预算
——市县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现状调查
截至3月31日,虽然超过九成市县政府在其政府网站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但仅有不到两成(15.8%)市县政府网站公开了2013年至2014年财政决算预算。其中,将公开内容细化到了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的仅占3%。
透明预算改革加速到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2014年3月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预决算公开要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则要细化到具体项目。
同时,对公开的主体、时间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而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其实,阳光财政、透明预算的要求不是第一次提出来,为了让公众了解目前全国地市级、县级政府财政预决算公开的概况,半月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近期进行了市县财政预决算公开现状调查。
本次调查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调研主要框架,通过观察所在地政府网站,调查2013年至2014年财政决算预算、“三公”经费的公开情况。
调查采取对市县政府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从全国地级、县级政府中,共抽取样本234个,包括从地级政府中抽取样本30个,从县级政府中抽取样本204个。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市县政府2013年至2014年财政决算预算是否在其政府网站上公开、在网站页面上的位置是否显著、预算公开内容是否具体、“三公”经费是否公开及其细化程度等等。
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3月31日,所有234个样本中超九成在其政府网站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但仅有15.8%的市县政府在其政府网公开了2013年至2014年财政决算预算信息,只有3%的市县政府将公开内容细化到了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由此可见,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信息公开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主动贯彻执行的方针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进展。但具体到财政预决算公开上,市县级地方政府工作状况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规范和公开透明”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公开形式不一,信息易见性较差
目前,市县政府对财政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在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这一栏目中设置“财政信息”相关子栏目。但是,由于目录的分类方式、类别的完整程度参差不齐,查看财政预决算信息仍不是很方便。
二是将市县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与各级各部门单位财政报告或其他财务信息混在一起,在点击多个“下一页”后才能找到。
三是少数政府网站,如北京市丰台区,专门制作了财政公开专题页面,并将专题页面导览以通栏形式置于网站首页醒目位置。专题网页以“总分”的形式展示总报告和各部门报告。
四是有些省份主动进行了信息公开规范化的尝试,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搭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区内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财政信息公开都会链接到这个平台上。尽管目前其信息也未尽齐备,但这种形式上的统一使得财政信息公开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统计显示,36.3%的市县政府网站上,能够在首页找到“财政信息”等相关链接,2.6%要到第三级页面上才能找到,23.1%的网站完全没有设置“财政信息公开”相关页面。
“三公”经费公开离相关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而今年初各地相继召开的地方两会上,“三公”经费的削减情况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
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应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应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对“三公”经费的决算公开,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本次抽样调查显示,多数市县级政府尚未贯彻落实“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要求。仅有5.1%的市县政府对“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公开,其中,2.1%的市县政府提到了“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的增减情况,0.9%的市县政府做到了将“三公”经费公开细化到具体项目。
所有234个样本中,没有一个市县政府对其“三公”经费预算增减的原因给出解释。只有3.8%的写明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的金额,2.1%将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分别公开。
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中,目前没有市县政府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人数批次等进行细化说明。
地市级政府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在各方面都要好于县级。在所有地市级样本中,公开的占33.3%,公开内容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的为10%,而县级样本的这两个数字分别是13.2%和2%。在“三公”经费公开方面,地市级样本中20%进行了公布,10%公布了经费增减情况;县级样本的这两个数据分别为2.9%和1%。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公开 财政 预决算 市县 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