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男子派出所无故坠楼重伤 警方称其“自行跳楼”
□父母态度
不相信儿子会跳楼
曹军苏醒后,曹统锋急忙问儿子,当晚在派出所究竟发生了什么。曹军说,他被王广炯用警棍打到头部以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但绝不是警方所说“从二楼自己跳下来导致的重伤”。听完儿子的叙述,曹统锋表示,他更坚定了自己最初的看法,“说我儿子自己跳楼,我肯定不相信,他遇到这事太蹊跷了”。经过了近一年的治疗,曹军还在住院。5月27日上午,曹统锋夫妇轮流照顾着曹军,虽然意识已经完全清醒,但曹统锋夫妇表示,他们早已经有了思想准备,知道曹军很可能无法完全恢复,年仅26岁的他面临的将是终身伤残。
□警方回应
调查组认定“自行跳楼”
在曹军出了意外后不久,山西省吕梁市公安局就组成了调查组调查此事。经过调查,调查组认定,曹军被误认为小偷,警方将其带回调查。曹军在太和桥派出所自行跳楼摔伤。而对于曹军为何要跳楼,调查组的结论称,曹军在接受讯问时突然非常激动,扔掉手机后,趁看管的警察不备,从二楼跳下导致受伤。
汾阳市公安局根据调查结论,认为太和桥派出所的所长、副所长王广炯等人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2013年7月初对太和桥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停职检查。副所长王广炯被免职,田新炜等三名协警被直接清退。而就在2013年7月10日,汾阳市检察院对王广炯立案侦查,认定其涉嫌玩忽职守罪,并于当日将王广炯刑事拘留。7月15日,王广炯被取保候审。
2013年11月底,汾阳市检察院向汾阳市法院提起了公诉,指控王广炯的罪名依然是玩忽职守罪。
□案件进展
涉事警察或近期受审
对于已经被起诉的王广炯,曹统锋表示,他还是坚定认为王广炯所涉嫌的应该是故意杀人罪,而不是玩忽职守罪。他希望这起事件中的疑点能得到一个明确的解释。
5月26日下午,京华时报记者前往汾阳市法院,了解王广炯案件的审理进展。该案主审法官冯发广介绍,该院于去年12月初收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在全面研究案情后,法院认为,曹军作为案件的一个重要经历者,检察院应该向其了解事发经过,但检察院并未做此工作。在今年4月底,法院将案卷退回检察院,要求检察院向曹军询问事发经过。检察院给曹军做完询问笔录后,已经将案卷再次移交。但曹军的代理律师提出,应该对曹军的伤情及成因做出鉴定。
冯发广说,法院研究过伤情鉴定及成因的问题,但究竟是由曹军家人自行找鉴定方还是司法机关委托,目前还没有结论。法院将尽快研究决定这个鉴定的必要性,如果认为有必要,还会将案卷退回检察院。如果不需要鉴定,案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届时将会通知曹军家人及媒体。
5月27日,记者查看对王广炯的起诉书。起诉书称,事发当晚,在接到报案后,王广炯安排民警田新炜、李振江二人出警。田、李二人将被认为是盗窃的曹军带回派出所向王广炯汇报。
王广炯在听取汇报后,未向有关领导汇报,也未按照办理案件的相关规定,进入办案工作区进行调查。而是让田、李二人将曹军带到二楼一间办公室继续询问。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派出所坠楼 自行跳楼 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