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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协商:优化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环境 扶持困难生
“高校办学趋同化,学校缺乏特色,学科专业设置不能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谈及这个问题,李和平常委也建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他说,政府应减少对高校办学的直接干预,运用资金、政策、评价等杠杆,做好引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高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曹卫星常委也建议,高校应根据需求动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健全专业设置预警和退出机制,所有高校都应发布毕业生创业就业状况年度报告,倒逼人才培养优化结构、提升质量。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完善政府政策措施
“大学生就业难,既有教育系统内部问题,也有教育之外的问题。”李和平常委的话引起不少人共鸣。委员们认为,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主要依靠市场作用,应积极鼓励和引导市场吸收大学毕业生,同时政府要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
曹卫星常委认为,要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采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同时,政府要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使空缺岗位和新开发岗位更多用于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特别是用于帮扶困难毕业生就业。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还要改革那些不适应市场的政策措施。在郭大成委员看来,就业报到证在某种程度上已演变成影响和制约毕业生顺利就业和人才流动的制度障碍。建议进一步推进就业报到制度改革,逐步取消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郑功成认为,除了教育结构失衡,产业结构落后、制度环境欠缺等都是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因素。他建议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构建普惠、公平的制度环境,尽快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切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是公共就业服务、托幼事业、义务教育及其他社会融合政策。尚绍华委员特别关注女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方面面临的问题,提出将性别平等纳入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总体规划和政策体系,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支持自主创业的重要载体。”薛卫民委员建议,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颁奖和财政专项资金奖励,制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科技型中小企业就业优惠政策,给予新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毕业生 创业 高校 大学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