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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二次贷款拟叫停引质疑 政协委员建议控制贷款总额

2014年07月04日 14:23 |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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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

  沉睡公积金的收益去了哪儿

  事实上,存入公积金账户的钱,缴存者提取面临多重关卡,而巨额沉睡公积金的收益与缴存者关系也不大。

  按照《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顺序如下:(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二)上交财政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三)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个人公积金账户的缴存金额,实际上属于个人财产,而将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公共事业,或者进行增值投资,市民并没有“话事权”。

  此外南都记者发现,从2002年到2012年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公报中,对于管理费用的支出的解释越来越笼统,从2008年起,并没有将“下一年管理费”单列。11份可查到的公报中,只有2005年的报告单列了公积金购买国债的情况,其他年份均没有列明。

  “上海曾经发生过社保金被挪用,造成余额不足的问题。广州公积金只有财局或内部监督还不够,必须把账本做细,接受公众监督。”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认为,公积金增值收益购买国债、收支等详情,必须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广州政务公开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公积金的账目公开水平也必须跟上来。”

  “广州公积金晒账的透明度,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广州晒“三公”、“四公”越来越规范,公积金“晒账”也应该更为及时,不能2013年底才公布2012年的情况,建议考虑每季度晒账一次,用途、支出也要进一步细化。“晒三公都比公积金晒得细,这个真的不应该,否则这笔资金风险很大,很容易有漏洞。”

  此外,在公积金新版意见稿发布前,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彭澎曾被邀请参加讨论会,就新版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但他认为,公积金中心有意识邀请更多专家学者来提建议是好的方向,但力度还远远不够大。“比如参加管委会会议的代表涉及面、人数还不够广,也缺乏媒体和市民代表,这是一个缺陷。”

  曾经是广州市规委会委员之一的彭澎认为,规委会开会目前比较开放,管委会应该借鉴规委会做法,尝试邀请媒体和部分市民代表参加,并且形成机制,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可以增进市民对新政的理解,也有助于提出更多合理的改进措施。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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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积金 贷款 广州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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