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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加速惩治“小村官、大腐败” 全国政协委员:“老虎”“苍蝇”本质相同
中共反腐,上无禁区、下无死角。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正加大力度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反腐利剑直指违法乱纪的村官群体。
在中国干部职务序列中,“村官”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政府官员,也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因此,对他们的监管约束制度也不像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那样完善,存有监管机制的“真空”。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村民享有监督村委会的权利,甚至可以集体罢免村官,但是村民大多不懂如何行使权利。”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学相分析说,不少村民因担心举报村官腐败而遭到打击报复,往往选择忍气吞声。
曾备受海内外媒体广泛关注的“乌坎事件”,便是因当地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两年多前,这个拥有上万人口的村庄,村民自治成了实质上的“村官自治”,长期选举走过场、办事一支笔、报账打白条、台底做交易,把村民蒙在鼓里。最终,在广东省工作组进驻乌坎村,重新选举产生新的村委会,乌坎事件才告一段落。
中共在严惩的同时,也在致力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制度框架,将村官权力装进笼子。
2013年12月19日,广州市纪委参照现行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做法,率先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出国(境)管理的意见》,将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纳入公安机关出国(境)登记备案防伪统一管理,出国(境)证照须上缴统一保管。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已有一些地区开始强化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此举被认为是完善村官监管体系的重要环节。
作为广州最早探索村干部治理的试点,位于广州郊区的九龙镇在城市开发过程中,曾备受“小官大贪”问题困扰。如今,九龙镇已经在28个行政村建立起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委会成员由差额选举选出,主要职责是监督党务、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其享有专门工作补贴,独立于村两委,并接受镇纪委指导和考核。从此,村里大事不再是“村干部说了算”。
权力不分大小,“小村官、大贪腐”折射出权力不受制约的巨大危害。全国政协委员施耀忠说,“老虎”、“苍蝇”虽有大小,但本质相同。管住今日的一只“苍蝇”,就可能是消灭一只明天的“老虎”。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 村官 腐败 中共 小村 老虎 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