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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产假休3年:“我的提议是奔着理想去的”

2014年08月12日 09:43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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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财政或社保提供津贴”引发网友热议。新京报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多位女性认为,现有产假是不够,但3年有点长。

  “3年?休不起!”昨日,多名网友和受访女性担心,延长产假对职业生涯带来冲击,甚至“不可持续”的影响。

  代表建议女性可休3年产假但需离职

  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已经是连续两年提延长产假的建议。

  2012年,我国将女职工产假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晚育、难产、多胞胎等情形,还可增加假期。对此,王幼君建议,将女性的产假延长到3年,其间由财政或社保基金发放生育津贴。

  不过,按照他的建议,女职工产假期间,需自愿选择离开职场,待3年期满之后重新择业。3年期间若母亲上班,则自动丧失产假资格,恢复工作女性的正常身份。

  市妇联已回应“不能解决”

  昨日,王幼君告诉新京报记者,“延长产假”的建议已经得到了北京市妇联的回复,对方称“不能解决,需要协调其他部门”。

  “这意味着今年够呛了,明年再继续提。”王幼君介绍,去年他就提过该建议,得到的回复是“和国家上位法不匹配”。

  “我并不想改变基本的法律原则。”王幼君解释说,他的提议并非是“一刀切”地延长所有女性产假,而是给愿意专注育儿的女性提供一些政策福利,“可以自愿选择”。

  王幼君认为,补贴标准可依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北京每年的出生量也就是十多万个孩子,一年补不了多少钱,政府负担得起。”

  ■ 对话

  “我的提议是奔着理想去的”

  新京报:你建议产假延长至3年,考虑过企业的看法吗?

  王幼君:我的建议本质是政府或者社保基金为女性提供资助,3年产假期间,和原来的单位没有关系,也就是彻底离职,3年之后再进入就业市场。

  新京报:目前法律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就业权益,规定休产假期间,单位不得开除女职工。你的提议恰恰相反?

  王幼君:我的提议和目前法律是一个补充的关系,并不冲突。女职工可以依照现行规定,也可以多一份选择权。你希望带孩子,那么政府给你发放津贴;你希望继续上班,就继续遵循现有的产假规定安排。

  新京报:你调研过女职工的意愿吗?

  王幼君:我觉得愿意不愿意,看有没有制度条件。我认为政府有义务创造这种条件。

  我们企业1000多人,其中女职工占一半多。我也问过一些女职工的意见,她们很多人是独生子女,生完孩子回来工作身心俱疲,带孩子受影响,工作晋级也不利,从职场竞争的角度来说,进步也很小。综合来看,不如踏实带三年孩子,再以全新的状态杀回职场。

  新京报:你认为几年的职场断档,对女性的职业生涯不会有伤害吗?

  王幼君:可以通过政策安排解决。目前规定女性比男性早退休,但实际上,女性平均寿命比男性还长。我觉得女性产假可以和退休期“置换”,比如产假延长3年,退休期就相应延长3年。这样也能避免女性在精力充沛的年纪退休。

  新京报:你的建议似乎牵涉到多方面政策调整,你觉得可行性如何?

  王幼君:我们本来就是奔着理想去的。今年实现不了,也要试着朝这个方向努力,也就是提供给妈妈们更多的选择自由,同时给社会给企业减少一些负担。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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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产假 产假休3年 人大代表建议 产假延长 妇联 不解决 女性休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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