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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冒充警察专查陪睡嫩模 收取“罚款”28万元

2014年09月03日 14:12 | 来源: 西楚网 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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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述】“她们做三陪,最怕的是警察”

  1992年出生的房某,上大三时,为追求演艺梦决定休学一年,来到北京进入一家演艺公司,结果却成了“招摇撞骗案”的被告人。

  开价5000元约“女模”

  房某说,在北京生活和工作中,接触了一些平面模特和车模,她们除了正规活动外,还经常陪吃、陪喝、陪睡等,“都很有钱”。

  2013年10月,房某与同学刘某通电话时,谈论起如何利用模特的“资源”挣钱。

  房某说,刘某告诉他,这些女的最怕警察,可以利用她们的弱点,冒充警察要钱。

  一个月后,迟迟找不到工作的付某,在网上寻租时,结识了出租床位的房某。聊天中,付某得知了房某和刘某的“挣钱计划”,决定参与进来。

  2013年12月,房某和付某制作了假的警察证件,还网购了一副手铐,并通过网络搜索,获取模特的信息,然后冒充客户,开价5000元至8000元,联系“陪女郎”。

  多名受害者未报案

  房某说,2013年12月27日,他们找到一个女模,问她“愿不愿意来陪”,女孩立刻就听懂了。当晚10时许,女孩来到约定的某饭店。他假借和女孩聊天,突然亮出警官证,说“你知不知道卖淫是违法的”。然后,用手铐把女孩铐了起来,并让“付警官”给女孩“做笔录”。女孩哭着说没钱交罚款,并要求他们放过自己。他们翻了女孩包搜出几百元后,就把她放了。

  第一次“挣钱”失手了。

  第二天,房某等人又上网约来了两名模特。同样的亮警官证、做“笔录”,其中一个模特把3万元“罚款”,打到了刘某的卡上。

  也许这些女孩知道自己干的事并不光彩,均没报警。

  受害者不报案,房某等人越发“猖狂”。最终,他们从本案的受害者小吴和小迟身上,骗到了19万元、9万元。

  【证言】“女大学生”被同行出卖成受害者

  小吴和小迟成为本案的受害者,“牵线人”是她们的模特同行小夏。

  2013年12月30日下午4时左右,模特小夏应“客户”的邀请,来到朝阳区某酒店的一房间。结果遇到了“抓嫖”的“警官”房某。房某说要交罚款才能放过她。

  小夏哭诉没钱,说能不能让她再约别的姑娘“代替罚款”。随后,她在微信中联系到了本案中的两名被害人小吴和小迟。

  “小夏说今晚有个活动问要不要来,还说了价钱,我一听就明白了,说可以来。”小吴说,当晚8点,她来到了酒店。有个高个子男子说“你是不是安排来”的,她点点头就进去了。

  小吴说,房间内,她告诉房某自己是大学生,并给对方看了身份证,没想到对方说是警官。

  小吴看到房某给“刘队长”打电话,说她“态度好,愿意交钱,能不能从轻处罚”。房某挂电话后,便让她找朋友汇钱。

  见汇款到账,房某等人也结束了对小吴的“批评教育”。当天22时,小吴获准离开。

  小吴前脚走,另一名被害人小迟走进了房间,她被用同样的方法,“罚款”9万元。

  离开后,小吴越想越不对,选择了报警。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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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冒充警察 陪睡嫩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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