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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毅仁之子荣智健遭香港证监会起诉:中信虚假披露(图)

在中信泰富外汇合约巨亏事件中误导投资者,香港证监会欲追偿;中信称正在考量指控

2014年09月13日 10:46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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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5日,时任中信泰富主席荣智健。

2009年3月25日,时任中信泰富主席荣智健。

 

  时隔六年,香港证监会启动中信泰富外汇合约巨亏的追偿程序。香港证监会9月11日公告,已分别在原讼法庭及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对中信及荣智健在内的五名前董事展开法律程序和研讯程序。中信股份12日公告称,正在考量香港证监会的指控和申索,并寻求法律意见。

  追偿涉4500名投资者

  该事件源于2008年中信泰富外汇合约巨亏一事,由于中信股份9月1日刚完成对中信泰富的借壳上市,因此,中信股份取代子公司中信泰富成为责任方。

  五名前董事中,除了主席荣智健,还包括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和李松兴以及执行董事周志贤。香港证监会指出,中信及该五名董事曾从事市场失当行为,在2008年中,就中信的杠杆式外汇合约投资的巨额亏损披露虚假或误导性的财务状况资料。

  中信在2008年9月12日刊发了一份通函称,集团自2007年12月31日以来的财务或交易状况概无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动。2008年10月20日,中信发布盈利预告显示,集团为减低西澳洲铁矿项目的货币风险所签订的若干杠杆式外汇合约产生亏损,总计155亿港元。该盈利报告透露,中信早在2008年9月7日就已觉察该合约带来的潜在风险。

  中信股份在2008年10月20日发出盈利警告前暂停买卖,股价为14.52港元;10月21日恢复买卖后,当日收市价为6.52港元,跌了55%。

  香港证监会认为中信及该五名董事须就刊发载有虚假或具误导性陈述的通函负有法律责任。证监会称正寻求原讼法庭颁发回复原状令(将损害的财产修复)或赔偿令。包括2008年9月12日收市后及在2008年10月20日盈利警告发出日期前购入中信股份的投资者。

  据香港证监会披露,在此期间购入中信股份的投资者高达4500名。证监会亦正寻求审裁处对中信及该五名董事施加制裁。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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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荣毅仁之子被起诉 荣毅仁 红色资本家 荣智健遭起诉 香港 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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