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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热议依法治国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先鹏:
法治思维和方式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法宝
“这次四中全会奠定了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在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上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更全面深刻的诠释。”说起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新发表的会议公报,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先鹏谈起了自己的感受。
夏先鹏告诉记者,在他看来,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先体现了认识上的新高度。他认为: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建国以来法治建设的经验,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一整套法治建设的重要理论、总目标、根本任务、基本经验、有力保证和举措,从内涵上更深刻地认识到依法治国对于实现我国长远战略目标具有引领和规范作用,对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基础作用,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的更清醒的认识和把握。会议提出了“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法之前提”,这说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思维和基本方式。“而这种思维和方式,也将是推动社会全面发展,破解发展难题的重要法宝。”夏先鹏说。
而从外延上,夏先鹏认为:会议将科学立法、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延伸到依法治党、依法治军、依法反腐上,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军事、外交各领域的全覆盖。从而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时代主旋律,并逐步落实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作为一名长期在司法战线工作的法官,夏先鹏非常关注四中全会中提到的“司法体制改革”部分。他认为,四中全会给司法体制改革注入了强大动力。公报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确保司法公正,建立公开透明、高效运转、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司法体制机制,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夏先鹏觉得四中全会在“司法体制改革”部分有重要突破。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可以方便人民群众就近诉讼,可以重心转移,把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进京非正常访。“探索设立跨行政区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突破地方利益对司法的影响和干扰,彰显司法的中央事权属性,更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是尊重司法规律和特点,保护人权的重要举措。审判程序是迄今为止最为严密的法律程序,体现了法治的一些基本原则和重要价值,如程序公开、透明,社会参与,对抗性辩论,程序与实体并重,证据裁判等,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法治精神的回归。
此外,夏先鹏还认为,突出法治专门队伍的职业化建设,也是此次四中全会的一大亮点。“会议从法学教育、人才培养、律师作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履职保护、违法问责、社会治理、行业治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与培养普及全过程各个环节进行了系统的规划,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详细的行动指南。”夏先鹏最后说。(记者 奚冬琪)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 依法治国 阚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