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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河北绿色崛起贡献政协智慧
对策:突破性思维、突破性政策、突破性举措
按照“12345”的发展思路,即:围绕“一大目标”、突出“二大重点”、实现“三大突破”,用足“四大政策”,强化“五大举措”。以突破性思维、突破性政策、突破性举措,推动河北省产业集群实现突破性发展。
围绕“一大目标”:以构建具有河北特色的绿色、循环、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为总目标。把推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作为重要抓手和主攻方向。力争通过努力,使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型转变,资源利用向绿色低碳型转变。力争到“十三五”末,产业集群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引擎和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突出“二大重点”:立足“有中生新”,全力推进传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脱胎换骨。以培育产业龙头、整合集群企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产业综合体”;加快“无中生有”,全力推进新兴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引领发展。瞄准产业发展方向,高起点、大跨度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
实现“三大突破”:在发展方向上,突破低端化锁定,不断提升产业层次。把融入产业价值链高端环节作为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核心,重点解决“两头小、中间大”问题,引导集群核心企业重点向两头延伸;在发展定位上,突破县域化锁定,将其作为全省重大发展战略。跳出长期以来把产业集群定位在县域经济、特色经济和中小企业范畴的误区,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在发展路径上,突破资源依赖锁定,提高技术创新的贡献度。
用足“四大政策”:产业政策。结合即将开始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对产业集群发展进行专项规划。强化政策支持。根据发展规划,制定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对省级产业集群逐一进行分析,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一产一策”,分类指导;提高准入门槛,大力发展绿色产业集群。财政政策。加大倾斜扶持力度。产业技术改造和振兴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用于产业集群的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设立发展专项资金,从2015年开始,由财政出资2亿元建立,用于支持产业集群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根据发展逐步扩大规模。土地政策。保障集约用地,落实好每县(市)每年150亩县域产业集群发展用地指标,重点解决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需求。支持重点项目,对产业集群发展有显著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实行点式供应。依规调整用地,对于关停并转企业空置地、工矿废弃地等,可通过建设产业园区发展产业集群,整合置换区域零散用地,实现集约高效、成方连片使用。融资政策。鼓励成立产业发展基金,建立“河北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机对接,支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成立产业集群投融资公司,扩大资本来源。开发新型融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打通民间资本进入产业集群的通道。
强化“五大举措”:积极推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把产业协作作为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对接京津时,以产业链招商为重点,将“投资导向”转变为“产业导向”,吸引京津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入驻河北省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产业集群电子商务。进一步推进多形式、多层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建设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标准制定、检验检测、信息服务、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人才培训、商贸流通等专业公共服务平台,满足集群内企业共性技术和服务需求。对已有的电子商务平台,启动改造提升工程。强力推动产业配套体系建设。着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加强与龙头企业在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协作融合,进入其供应链,支持龙头企业终端产品与零部件厂商结成战略同盟,提高配套率,完善产业集群分工协作体系。加强产城互动促进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产业集群的集聚功能,坚持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互动,融合发展,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用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带动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进一步加大抓落实的力度。全省上下要高度重视,将推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作为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将省政府“做强产业集群促进县域工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各设区市、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进度的督导。通过努力,为产业集群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使各方力量向其集中、各种要素向其聚集、各项服务向其聚合,促进产业集群做强做大,快速发展。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产业 集群 发展 经济 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