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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暗查33个开发区发现事故隐患多

2014年11月03日 09:56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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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体制有待完善

  缺乏刚性执法权限,监管人手短缺、能力不足

  今年8月召开的国务院安委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已明确要求,加强开发区企业安全监管,对开发区的所有企业,不论内外资、不论所有制、不论大中小,都要一视同仁、从严执法,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并全面排查安全生产情况。

  然而,开发区安全事故频发背后,不仅是发展理念的问题,也反映出开发区安全管理体制的缺陷。

  “开发区管委会规格往往高于属地政府,且往往实行封闭式管理,给属地安监部门开展执法带来障碍。”黄毅说。据安监总局介绍,目前全国3312个开发区中,有1630个没有设置安监机构;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派出机构,其所属安监机构也不具备完整执法权限,安全检查以督促整改为主,缺乏刚性执法的震慑力,有的干脆没有执法权。在暗查中随机抽取的浙江27个开发区中,无执法权的有7家,在这些开发区,安监人员从未执过法。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注重体制机制的创新。”黄毅建议,应当明确各类开发区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同时对不作为的安监部门进行问责。

  即便有了安监机构,安监管理也要解决能力不足的问题。“开发区作为产业聚集区,也是滋生事故隐患的集中区,客观上需要加强安监力量,但目前监管人员数量与企业数量完全不成正比。”黄毅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平均每个开发区仅有3名安监人员,刨去日常事务,对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间严重不足。

  在萧山经济开发区,区安全科(安全监察大队)只有5名工作人员,企业则有4071家,人均监管企业800余家,监管工作难以全面覆盖。暗查期间,有安监人员诉苦:“我们也想尽办法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但就算每年检查100多家企业,3年才能把企业检查一遍。”

  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大量涌现的经济开发区,也迫切需要有与之匹配的专业执法能力。令人忧心的是,目前七成以上的开发区执法装备水平差,现场检查多靠“手摸、眼看、耳听、鼻闻”。此外,监管人员以部队转业、社会招聘的“半路出家”者居多,流动性大、经验少。据统计,目前开发区安监人员中,仅47.8%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一些监管人员甚至听不懂专家要求、不会下达执法指令、不明白隐患的严重性。

  对此,安监总局已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人员配备及装备建设标准,提高人员准入门槛,加强入职培训。此外,还应探索政府和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的方式,引入安全技术或管理服务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安全管理力量。

  破解开发区安全生产的困境,更需要突破开发区自身的局限,转变地方政府的考核机制。在黄毅看来,一是要在招商引资、上项目时严把安全生产关,规划、设计和建设都要遵循“安全第一”,在开发区考核上,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权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要建立企业淘汰机制,即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大力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危险的低端产能,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这样才能把开发区真正打造成安全发展示范区。”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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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开发区 企业 安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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