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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教授:北京单双号限行常态化是违法征收

2014年12月09日 09:45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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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议: 单双号限行常态化是否触及法治红线?

  竹立家:我认为政府如果实施单双号限行常态化政策,在法理上不存在问题。政府就是对公共资源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的机构,只要涉及公共资源分配领域的问题,政府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分配。

  在公共资源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政府有权力对其进行重新分配和调整,否则就会面临“公地悲剧”,即一群牧羊人共同拥有一块草地,每个人都尽量扩大自己的羊群,最终导致草地状况迅速恶化。

  购车是个人的行为,并非每个家庭、每个市民都有实力购车,然而道路是一种公共资源,政府有权利对其进行协调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此类影响广泛的公共政策的出台必须慎重,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听证,并征求多方意见。

  张翔:单双号限行常态化作为一种行政措施,是否有法律依据至关重要。

  按照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单双号限行常态化”这种政策选择,国家并没有取得私有财产(这里指私家车)的所有权,并不是征收。然而有许多法理学家认为,国家即便不取得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但对私有财产造成了一种长时间的、非常严重的限制,也算是征收。

  与汽车尾号限行措施相比,“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发生了质的变化。因为对汽车进行常态化的单双号限行,意味着汽车有一半的时间不能行驶,其使用价值难以实现,而车辆的折旧、维护费用还按全年缴纳,这对公民财产权益造成了根本性的损害。因此,“单双号限行常态化”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进行的征收,对公民的财产权造成了过度的限制,即使给予补偿,也是违反宪法的。

  建议:鼓励绿色出行 缓解人口压力 京津冀协同发展

  毛保华: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单双号限行常态化” 是使用行政管理对交通进行硬性管制的手段,并不是一个好政策。科学的办法应当是通过需求管理和市场手段,显著提高私家车的出行成本。很重要的一个办法是2011年开始实行的大幅提高中心城区停车费措施,在前3个月的实施效果是很好的。但后来没有管住,乱停车的现象依然很普遍。如果这个政策执行好了,后面的强制限行措施就是不必要的。

  陈艳艳:要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污染需要一揽子的措施。北京过去采取限制性的命令多了些,采取的鼓励性措施少了些。可以借鉴如新加坡的政策措施,鼓励市民搭乘公共交通,对减少出行的私家车给予积分奖励。甚至可以与企业合作,将员工的绿色出行方式与福利挂钩,对于公共出行、绿色出行的人给予更多的激励和奖励。

  单菁菁:单双号限行常态化难解北京市发展模式之困。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如果真的施行,一定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政策。在北京交通越来越拥堵的情况下,可能需要一定的组合拳来治理、解决现在的困境。然而,限号治标不治本,问题的关键在于令北京市的发展在环境资源承载力范围之内,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人口的疏解。疏解人口最好的方式不是通过发展燕郊等周边城区形成分流,毕竟如果工作仍在内城,可能带来更复杂的交通潮汐流,从而导致复杂的交通状况。因此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看,在京津冀这样一个大的区域范围内统筹进行产业布局和功能布局,把北京市功能适当疏解出去,才能给北京减负。

  张翔: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需要遵循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行政主体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因此,为了达到缓解交通拥堵、治理污染这样的政策目标,政府必须寻找所有可能的手段,分析其中哪个手段对于公民的权利限制和侵害是最小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而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相信这样的制度对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十分必要的。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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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单双号限行 常态化 违法征收 人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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