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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诉机构从检察机关相对独立出来 委员建议设立“国家公诉局”
原标题:将公诉机构从检察机关相对独立出来 马宗保委员建议设立“国家公诉局”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讯(记者 范文杰 王彤 吴文彪) 我国刑事错案时有发生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对此马宗保对此建议将公诉机构从检察机关相对独立出来,单独设立“国家公诉局”。
“总结我国当下的刑事错案,基本特征是被告本身无罪但却被作出有罪判决。”马宗保委员指出,刑事审判控辩关系体制性失衡是我国目前刑事错案频繁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他进一步分析说,我国检察机关是和法院平起平坐的司法机关,我国检察机关不仅是公诉机关,同时也是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中设定的对审判机关的审判行为的监督机关。这种体制设置的结果,塑成了不应有的强势起诉权的后果,从制度的层面打破了控辩应有的平衡机制。在审判体制构架中,也弱化了法院的审判权,使法院本能地倾向控方,从制度上造成法院不能居中公平裁量,导致辩方意见被忽略,辩方合理的辩护意见得不到采纳,进而滋生错案。
控辩双方应当是平等的博弈关系,马宗保认为,运动员之间的关系应该平等,应赋予一方运动员对裁判员特殊的制约权利,否则就会造成博弈关系的混乱。解决错案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诉审体制构架的深层次原因。
马宗保委员建议将公诉机构从检察机关相对独立出来,比如建立相对独立的“国家公诉局”,不再以检查院的名义行使公诉权,而以“国家公诉局”行使公诉权。“国家公诉局”与检察院的关系是托管和被托管的关系,只是被检查院托管,不再赋予起诉局的法律监督权,这样形成控辩关系的平等,则会减少错案发生。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公诉 检察机关 国家公诉局 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