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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建议推进国家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大病医保制度
为了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国家六部门在2012年8月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据保监会副主席黄洪透露,截至2014年底,16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7个省(区、市)的2000多个县开展大病保险,覆盖人口7亿人,占应覆盖人数的近70%。但同时也存在定位问题、统筹层次偏低等方面的不足。
农工党中央认为,大病保险制度的关键问题在于基金的收支平衡,并就完善制度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在界定保障目标方面,农工党中央建议我国各地区大病保险的起付线,首先应区别城乡分别订立,其次应根据收入水平进一步细化,制定多档起付线。另外,对于因接种疫苗引起的严重异常反应和导致残疾的儿童,建议按大病医保的方式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对于关键的收支问题,农工党中央认为应科学设计补偿模式,如对突破政策范围内报销目录的费用开支采取谨慎态度,而应采取试点创新的思路拓展融资渠道,如加大个人缴费、购买商业配套的补充保险等。
与整个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类似,大病保险业存在统筹层次低的问题。黄洪透露,只有少数地方实现了省级统筹,部分地方还存在县级统筹情况。
农工党中央认为,“大病保险的公平性能否充分实现,取决于基金统筹层次的高低,有必要将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上升到省级。”
此外,农工党中央还在提案中建议,加强大病保险定价机制建设,完善大病保险统计制度和财务独立核算规定,并开展大病保险试点追踪调查并建立评估体系。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农工党 大病 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