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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助推志愿服务立法 第三方立法的实践探索

2015年03月20日 10:20 | 作者:周福志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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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除志愿者对人身财产安全的后顾之忧,避免他们“流汗又流泪”,民革中央还建议,应积极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志愿服务保险制度,为志愿者提供基本保费,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得到“ 全覆盖”,保障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推动志愿服务国家层面立法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破解制约志愿服务发展系列问题的关键在于法治,实现上述保障和激励机制的关键也在于法治。

  参与调研的民革界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表示:“我国志愿服务法制保障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国家层面立法缺失,地方立法也不完善,存在缺口很大、理解各异、质量不齐等问题。”围绕志愿服务的立法路径等问题,民革中央曾专门邀请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中共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学者进行研讨。

  在征求多方建议后,民革中央提出,应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立法,以法律形式确立志愿服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整合社会力量,尽快启动全国人大对志愿服务的立法工作。

  为积极响应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民革还主动发挥在社会法制方面的界别特色,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吸取国内外理论和实践经验,联合起草了《志愿服务条例(示范文本)》,共五十余条,并随《关于加快我国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的建议》一并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

  民革界委员、民革中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钟晓渝认为,第三方立法起草是民主科学立法的一个新路径。民革作为民主党派参与起草立法更具开创性,既是中立的第三方,又可发挥民革在社会法制方面的优势,为探索第三方立法起草积累了经验。

  在民革十二届三中全会上,民革中央还把示范文本发给中央委员,通过他们向地方立法机关推荐,为推动志愿服务法制化进程、为探索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新机制做出积极努力。

  民革界委员、民革湖北省委会主委郑心穗说:“我们将《志愿服务条例(示范文本)》带回湖北后,省人大高度重视,并拟重点参考采纳,推动湖北志愿服务立法的出台。”据民革中央调研部负责人透露,示范文本已经得到不少省市地方立法机关的积极响应与咨询,并拟借鉴采纳。

 

编辑:孙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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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革 志愿服务 立法 第三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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