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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营销占据朋友圈 澳:朋友绝不会成盈利对象
日本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全球华语广播网》日本观察员黄学清介绍。
黄学清:日本使用类似微信的网络通信软件的人非常多,比如连我、脸书、推特,但是主要是作为交流的工具,而且主要是个人对个人,或朋友群的功能。现在用的最多的即时联络软件连我,虽然有朋友圈的功能,但是朋友圈并不像微信一样火热,甚至可以说常发朋友圈的人很少,发商品信息的人就更少。另外,就是使用其娱乐功能,比如购买游戏,贴图等等,这主要是从软件本身的商店里购买,如果要开店或出售商品,企业和个人主要是在乐天、亚马逊和雅虎等这样的电商平台开设商店。
在监管方面,政府对开设网上商业平台的企业有监管,对在网上开设商店的企业也有监管。对于在网上出售商品的个人主要靠电商平台来监管,比如有80%左右的日本网民有电商网站乐天的帐号,像这样的大型购物网站都是要和卖家一起承担对客户的责任的,所以网站对卖家有着严格的限制和要求。顾客如果投诉,网站会立刻介入调查和解决,如果发现出售仿冒产品、违禁产品以及被投诉多的商品,都会被下架。警告不改的还会被取消销售帐号。
《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透露,由于澳大利亚拥有众多的亚裔移民,微信在当地也开始逐渐普及。而在微信上进行营销主要集中在中国移民群体当中。
胡方:微信实际上在澳大利亚已经有所普及,特别是一些亚洲,移民到澳大利亚的人群,包括中国还有马来西亚、新加坡等等地区的移民,几乎每个人都有微信。但是在微信上做微商这似乎只是中国移民的特色,其他地区移民澳大利亚的人包括澳大利亚本地人似乎没有在微信上做微商的,大部分澳大利亚的中国微商所销售的东西类似,基本上像是奶粉、保健药品还有一些应季的水果。微信也好,其他一些社交平台也好,几乎看不到除了中国移民以外的其他移民澳大利亚的族裔正在进行社交媒体营销,像我自己,马来西亚移民澳大利亚的朋友比较多,他们当中很多人也挺喜欢用微信的,我看他们微信朋友圈基本上就是一些晒美食,或者是去什么地方旅游一类的照片而已。
大部分澳大利亚人并不使用社交媒体进行营销。与ebay等网上销售不同,微商活动在当地还游走在法律监管的边缘。而且澳大利亚人认为,生意归生意,朋友是朋友。朋友绝不会成为盈利的对象。
胡方:大部分所谓的微商在澳大利亚的经营活动实际上是游走于澳大利亚法律边缘,或者是已经触犯了澳大利亚法律的。在澳大利亚不管你是通过何种渠道获得的收益,不管你是这个收益来自海外还是在澳大利亚本地,正常情况下都是需要交税的。但是实际上像是微信等一系列的社交媒体营销平台上面,这种交税意识并没有被很多人所重视,有一些微商甚至连澳大利亚合法交税的帐号都没有申请过,当然这并不排除部分的微商是合法经营,暗时交税的。但是由于社交媒体营销的一个整体监管不利,更多澳大利亚会倾向于监管较为严格的传统的网上交易平台,比如说像是易贝。另一方面,在澳大利亚人眼中生意是生意,朋友是朋友,两者之间是严格区分开的。从他们的性格特点来看,大部分的澳大利亚人并不希望在非工作时间和自己的朋友谈论生意,甚至是把自己的朋友拉入生意的圈子当中。在大部分澳大利亚人眼中,朋友是可以和你一起看澳式足球赛,一起在后院吃烧烤,一起去海边冲浪的小伙伴,但是不是你盈利的对象。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微信营销 朋友圈 朋友 盈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