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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二、 人身权利
2014年,中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善生产安全法律制度,依法打击恐怖主义活动,重视被追诉人、被羁押者和罪犯的人身权利保障,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公民人身权利。
食品安全监管更加严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规定了更严格、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实施《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审结相关案件1.1万件。2014年3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围绕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及原料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全国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42.42万户次、食品经营户386.88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4.29万个次,开展监督抽检25.36万批次,依法取缔无证经营2.28万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1142户,吊销营业执照642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1375个,查扣侵权假冒食品数量36.19万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51万件,受理并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4.68万件。
生产安全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2014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增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严重违法行为公示等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执法监督责任和暗查暗访、打非治违等日常监管。2014年,全国共组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组45.3万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4.2万家(次),打击整治127.8万起,停产整顿7745家,关闭取缔5000余家。强化隐患整治,公开曝光重大隐患企业,对存在各类隐患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罚款和取缔关闭等处罚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严肃事故查处。2014年重特大事故平均结案时间从2013年的123天缩短到113天,2013年发生的51起重特大事故已全部结案,2014年发生的42起重特大事故目前已结案38起,共追究969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02人。
依法打击恐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4年10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14年11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对反恐怖主义工作机制与职责、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应对处置和国际合作等作了规定。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进一步强化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合作。201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案件性质认定,明确了案件认定标准和管辖原则。全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煽动分裂国家、暴力恐怖袭击等犯罪案件558件,判处罪犯712人。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被追诉人、被羁押者和罪犯的人身权利得到保障。2014年,公安部制定《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修订完善《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录制原则、录制方式、录制程序、录音录像资料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各级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推进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等帮助,切实保障被追诉人、被羁押者的合法权利。截至2014年底,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设立了近170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上海、安徽、江西、湖南、重庆、贵州等省(市)看守所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公安部开展专项整顿活动,全面提升看守所安全规范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确保在押人员患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法部发布《关于加强监狱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禁毒工作取得重要成效。2014年,公安禁毒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百城禁毒会战专项行动,沉重打击毒品犯罪,有效净化社会环境,保障公民人身健康与安全。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4.59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89万名,缴获各类毒品合计68.95吨。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人,三年未复吸人员达100.8万人。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立维持治疗门诊767个,在治吸毒人员18.7万余人。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基地(点)836个,累计安置社会面阿片类戒毒康复人员51.5万人,就业安置率达47.8%。建成收治病残吸毒人员专区(收治中心)46个,累计收治9000余人次。
三、 民主权利
2014年,中国通过立法正式确立了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实施,在公民参与、民主立法、协商民主、基层民主、公民监督、言论自由等方面,积极推进公民民主权利实现。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制更加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突出立法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效果,有效推进民主立法工作。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审议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个法律解释。在立法过程中,注重立法前和立法中的评估,通过网络平台、座谈会、论证会、调查研究、来信来函等多种方式公开征求民众、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例,自2014年8月31日至2014年9月20日,共有1586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了2300条意见。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推动立法后评估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法律的立改废释工作逐步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稳步推进。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国当代新型协商民主提供了深厚的政治思想滋养。2014年,国家围绕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广泛凝心聚力,拓展协商民主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继续加强政党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扎实推进政府协商,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推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扩大了公民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渠道,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结率达99.8%。
编辑:水灵
关键词:2014年 中国人权事业 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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