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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少女被围殴脱衣 警方介入调查
降低刑责年龄有效吗
专家称目前对不良行为缺乏有效惩戒
针对近期频繁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中央政法委宣教室副主任陈里在接受采访时称,“建议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该提前,现在的孩子12、14岁什么都知道。”
其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校园暴力的制约和打击过于落后和偏轻,从美国的经验来看,校园暴力重到可以判终身监禁。而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是14周岁以下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6岁才开始负刑事责任。
很多校园暴力事件最后不了了之,“原因还在于打击的手段太少,打击的力度太弱,司法机关没有手段没有执法依据”。
王丽娟法官对此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目前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情节轻微的不予起诉或者暂缓起诉。
此举一方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但另一方面却使得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惩戒。
曾经在北京,会将部分出现过严重劣迹的未成年人送到工读学校,但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王法官介绍,目前海淀已经将工读学校改为海淀寄读学校,并且入读要求必须原学校,未成年本人以及监护人同意。
因此,触犯法律却没有被起诉的未成年人只能由学校进行约束和规范,这对不良行为惩戒难以达到理想效果。王丽娟说,在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惩戒手段方面,目前法律规定存一定缺失。
王丽娟介绍,目前海淀公检法系统筹备建立一个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将一些有违法犯罪行为,但被暂缓起诉的未成年人送到该基地观察教育,再视其行为作下一步对策,“希望能成为有效惩戒手段的补充。”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永新初中生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