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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为“孝”上公堂 30年不来往 儿子不看望觉得“没面子”
■ 对话
老杨:儿子不看望自己觉得“没面子”
Q:离婚后见过儿子几次?
A:婚礼见着一次。不过现在走马路上,我还是不认识。
Q:儿子结婚前,从来没见过?
A:没有。十几岁也给过几十块钱,没在一起生活过。
Q:没抚养过儿子,要求儿子赡养,觉得合情合理吗?
A:直面回答,确实有欠缺,但在法律程序上,也是符合。就算五万多一分钱没给,他一点不负责任,那不可能。
Q:生了他为啥不养他?
A:那甭说了,那是我过去的过失。
Q:现在后悔吗?
A:后悔药不卖。人岁数大了,注重伦理关系、感情。
Q:现在需要找回这份亲情吗?
A:是,尽管我没尽责,但我还会尽量给予补偿。
Q:是不是觉得给了儿子五万多,儿子就得赡养你?
A:也不是。这确实不太厚道。我说哪怕虚情假意的过来看望一下。
Q:是不是觉得没面子?
A:我觉得不需要多少钱,对了,就是没面子,25公里这么近,四年一次没有,走哪儿也说不出去吧。尽管我没尽到责任,给钱确实不多。
Q:你当面冲他提过吗?
A:没有,但我提醒过他。去年九月,我给他写过一封信,内容和起诉书差不多,希望他能醒悟。不醒悟,那我就给你弄法庭上来。
Q:他应该醒悟什么?
A:你生活困难,赡养费可以商量。但逢年过节还是得去看我,一次不去不行,一分不出不可能的。那边(儿媳)残疾那是他的事儿。我有余钱可以贴补他。
新京报记者 李禹潼 实习生 张玛睿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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