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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私人博物馆强拆案 法院未认定“分赃视频”及强拆违法

2015年08月28日 09:20 | 作者:刘星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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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被告对“抢劫视频”的回应“有理有据”

  本案中曾广泛引发舆论关注的,是一小段经过剪辑的“疑似官员现场分赃视频”。

  这段来自闵行区公证处提供的《1087公证书》视频,原时长约11分44秒,是闵行区公证处对原告宅基地上407.91平方米房屋内情况的公证。

  视频中,摄像机基本都是对刘家房间现状进行拍摄,并没有出现公证员对现场清点造册的画面,也听不到明确的公证字样,视频中偶尔可以听到移动重物的声音。

  视频中能够多次听到有人向公证员强调,“不要把我拍进去”,工作人员在上楼公证前问,“不知道你们是否清理光了?不然待会我们跑上去就麻烦了!”

  此外,视频中还能听到有人询问,“里面藏的什么东西?……好一点的镯头(手镯)有吗?要老价钿(昂贵)镯头”,以及有人向负责人请示,“这里有玉器之类的东西,可以拿吗?”该负责人回答,“算你们的了”之类的对话。

  刘光嘉之子刘文浩曾在法庭上称,自己最初拿到这段录像时并没有声音,后来是请专人进行视频分析才发现了这些疑似分赃的对话。刘文浩称,这足以证明拆迁当天发生的是一场公开的洗劫。

  闵行区政府代理律师张鹏峰在庭上表示,这些内容实际上是割裂了具体的对话场景而误导了公众,被挑选出的对话完全是正常的公证工作流程。张鹏峰还特别提到,提示公证人员不要把别人拍到,是因为公证本来就不应该拍摄到公证内容以外的内容。而上楼之前问“是否清理光了”,实际上是正当的程序,是清理人员先上去清理。

  长宁区法院在判决书中没有过多论述这段视频,只是认定,“原告将1087公证视频中的对话内容,解读为当场抢劫分赃,明显有悖常理,缺乏证据佐证,本院不予采信;被告当庭反驳意见有理有据,本院应予以支持”。

  长宁法院还指出,原告声称公证处出具的文书是虚假文书,但闵行公证处提供了详细情况说明,还将4台摄像机当庭演示,并提供原始卷宗当庭核对,作出合理解释,故原告主张不能成立。

  胡炯明称,如此受到关注的一段视频,判决书中却只有一句话,本身就说明了一些问题。他还指出,公证视频是要拍摄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强拆过程,“对方说有人先上楼整理物品再拍是合理的。但当事人不在,整理物品的时候工作人员把东西拿走了,怎么办?”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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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海私人博物馆强拆案 分赃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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