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沸点 沸点
微信运营者曾发文向王健林道歉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网络中找到了涉案文章,全文充斥了“淘宝的推出无异于扼杀中国很多产业的创新力……中国创造之路或许将从此步履蹒跚,自甘堕落,沦为世界分工中最没有价值的一环!”等夸张言论,此外还有“马云如同一个专家,但是他也是一个毁灭家,他利用人类的贪婪”等言论,贬低淘宝及马云。
北青报记者发现,目前涉案公号所有历史文章全部被删除,仅留存一篇11月16日发布的,名为“真诚的向王健林董事长致歉”的文章。公号运营者称,他借用了别人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了这个微信公众号,主要从网络中收集热门的企业家发表的话题。某天他在朋友圈看到涉案文章,于是便将这篇文章复制下来,发到了公众号上。运营者在文章最后向王健林表示歉意。
在昨天的庭审现场,被告代理人称,此公号并非公司及工作人员经营,是公司某人员将营业执照借给了其一名亲戚杨某,杨某今年21岁,高中未毕业,自考信息管理专业,他用公司的执照注册了涉案公众号,并本着渴望被关注的心情,刊登了涉案文章。公司并不知情,对涉案公众号并没有关注及监督。
庭审焦点:文章是否转载引争议
在庭审现场,原告与被告就涉案文章是否为转载发生争议。被告认为,该文章并非是公号运营者原创,系其从网络中看到后,转载至微信公号。
原告王健林一方认为,转载相当于完全的复制,但被告与网络中其他类似文章相比,标题发生了变化,致使题目更加吸引眼球。文章中两次出现了王健林的肖像,此外被告方的文章使用了第一人称叙述。因此该文章并非是转载。
就索赔金额方面,原告表示,1000万余元的赔偿金额包括经济损失698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以及维权合理支出的22.2万余元。原告称,被告的文章会让人对王健林的经营理念产生误会,影响了王健林和各个网络平台的合作,以及自身互联网业务的发展。原告还认为,被告从文中获益,该公号属于商业推广类公众号,刊登涉案文章短短3天,便赢得了十万以上的点击量,庭审期间,关注度必然继续增加。此案昨天当庭并未宣判。
编辑:玄燕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