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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22年前存疑命案今再审 3名被告人称遭逼供

2016年02月04日 10:53 | 来源: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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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1994年1月13日,莆田当地的一个郑姓老人在家中遇害,家中物品有被翻动过的痕迹,随后福建莆田警方对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在对现场进行勘察时警方发现,现场的沙发上有四种足迹,因此警方确定涉案凶手为四人。同时,根据被害人生前经常把现金拿到附近的旅店请人帮忙清点这一情况,警方将调查重点锁定在了这家旅店的客人身上。很快,一个名叫蔡金森的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原来,就在案发前,蔡金森正好入住了这家旅店,于是警方围绕蔡金森展开了调查,随后将其抓案。

经过10余天的审讯,蔡金森供认这起案件是他和许玉森、张美来、许金龙等四人共同实施的,随后,警方陆续将许玉森、张美来、许金龙等人抓获。

1995年6月5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三人死刑立即执行,蔡金森“因在案中所起危害较小且坦白交待”,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审宣判后,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均称在侦查阶段遭到了警方刑讯逼供,于是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

1999年4月4日,这起案件二审开庭,福建高院以“考虑到案子的具体情况,四人尚不属于死刑立即执行之犯罪分子”为由改判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三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维持了蔡金森死缓的判决。虽然二审被改判死缓,但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等人仍坚称无罪,委托家人和律师继续申诉。然而启动案件再审程序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2007年,福建高院驳回了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及其家人的申诉,2009年,福建高院裁定,对于该案不予再审立案。

编辑: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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