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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作坊”藏身广州城中村 厕所旁加工肉饼

2016年02月18日 11:32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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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上午7时许,记者和部分住户一起向越秀区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反映了相关情况。没多久,越秀区食药监分局矿泉所执法人员就来到了这一物业,并查证该作坊确为无证加工肉食。据了解,肉饼加工者蓝先生的弟弟在矿泉街瑶台兴隆肉菜市场经营一家熟食档口,档口内的肉饼就由他每天清晨在出租屋里生产。蓝先生说,他每天会使用50斤瘦肉和20余斤肥肉加工肉饼。

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加工者靠墙堆放猪肉块、在厕所旁加工肉食等行为均属违规,会带来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作坊内的生产工具,并将经营者带回矿泉食药监所协助调查。“如何处罚还需进一步调查后再判定。”

市场散装熟食如何监管?

17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内一些城中村的肉菜市场发现,不少市场都有多家肉饼、肉丸经营档口。就肉菜市场散装熟食安全监管问题,矿泉街食药监所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定期对辖区内肉菜市场散装熟食进行抽样检查。“就近期的检查状况来看,市场上肉肠、肉饼、烧腊等散装熟食的基本上都能够达到食品安全要求,偶有见到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

而针对小作坊非法食品加工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很多无证经营的作坊都藏匿于民宅内,隐蔽性高,检查难度较大,所以食药监部门一直积极与街道展开合作来获取相关线索,进而进行查处。他也希望市民能够对民宅作坊积极举报。

根据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小作坊经营者在生产加工前需向所在地食药监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若规模较大,还需申请食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若无证生产,则视为违法经营。

对于无证作坊,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关部门可没收其违法所得、生产工具及原料;违法生产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货值超过一万元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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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黑作坊 厕所旁加工肉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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