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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大院涉案宝马7系50元一吨

2016年02月19日 11:20 |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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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内人士介绍,即使法院在判决书上明确依法没收非法所得,涉案财物上交财政,但由于过程繁琐,责任主体不清,大多数情况下均未执行。比如对于法院判决没收上缴国库的涉案财物,法院往往是直接通知办案单位上缴国库,但按照《成都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上缴国库的执行主体应为法院和财政部门,而事实上在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不接收实物只接收资金,也不派人参与涉案财物拍卖过程。

涉案财物出口不畅的问题日益突出。李冬介绍,2011年以来,所有刑事案件的涉案汽车,一辆也没有移交出去。

2015年7月,在温江区政法委协调下,当地公、检、法、财政等部门首次聚在一起,商量到最后,“几方决定,2015年之前的存量委托公安局牵头拍卖解决,2015年之后的由法院执行”。

这是当地公安第一次操作车辆拍卖。“起拍价多少?拍卖公告如何草拟?这些我们都不清楚。”请教了几个单位,李冬才找上了温江区物价鉴定机构的门。

但鉴定也不是一帆风顺。31辆涉案车辆中,最长的已搁置10年,“很多车已经完全没电了,仪表盘不能显示,有的甚至连引擎盖都打不开,物价中心最终的结论是‘无法鉴定’。”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公安大院 涉案宝马7系 50元一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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