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宣判后要上诉:当时想把孩子还回去
公诉机关认为,张应福使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长达7小时之久,给监护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折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合议庭合议,该案当庭宣判。朝阳法院认为,张应福构成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张应福表示上诉,仍强调当时想把孩子还回去。
通过这个案件,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探员还要告诉你下面这些事情
北京“打拐” 流动人口子女被拐多
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史慧介绍,拐骗儿童罪是指使不满14周岁儿童脱离监护人的行为,本案中尚未有证据证明张应福联系他人买卖儿童,因此案拐骗罪认定。该罪名处以5年以下刑罚以及拘役,法官根据本案作案手段、结合危险性及北京本地情况综合考虑作出的判决。
史慧介绍,这几年拐骗儿童案件,从审判角度看此类案件不是很多,非常显著的特征是,被侵害人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租住在村里、城乡结合部,这一带流动人口居多,人员混杂,治安乱,人口收入低,公共设施差,对孩子的监管、入托入学都比较困难,因此,一部分儿童很难得到有效监管,且流动人口教育程度低,防骗安全意识比较差,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拐骗手段分两种 大人小孩各不同
史慧介绍,拐骗手段大概分为两类,一是针对于儿童的,会给吃的玩的好看的衣服让有小孩好感,拐走;另一部分针对监护人的,给监护人献殷勤,假意喜欢孩子,照看一下,骗取信任后借机骗走。
探员支招 孩子防被拐要做这些事
●黄金时间报警
史慧提示,该案很快及时破案,跟报警时间有关。一旦出现儿童失踪,市民应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案发后24小时是黄金寻找期,解救概率非常大。2010年两高、司法部、公安部出据的相关意见表示,公安接到儿童失踪案件后,符合立案规定的应按照刑事案件立案,立刻开展侦查工作。
●交给信任人看孩子
提醒尤其外来务工人员,应提高防范意识,防骗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和所谓的熟人,不要轻易托付孩子。即使无暇照顾孩子,也要交给信赖的亲朋好友。
●路遇可疑取证报警
日常生活中,市民应留心,碰上路上有小孩昏昏欲睡,哭闹的,大人神色慌张、鬼祟可疑的,感觉是被拐儿童的,不打草惊蛇,先拍照取证,悄悄报警,并暗中观察等待民警接应。
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影 王贵彬 编辑 张太凌
编辑:巩盼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