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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件:陈夏影父亲为子伸冤19年

2016年02月27日 18:35 |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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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焕辉在报纸上做了诸多笔记

  陈焕辉在这篇报纸上画上了一个个的问号,认为警方的结论存在诸多疑问,首先绑架案发生在福建省福清市,而案发前后,儿子陈夏影和黄兴 林立峰他们都吃住在广东省深圳市,根本就没有作案时间。更让陈焕辉感觉荒唐的是,自己在福清的老家,竟然被警方认定为绑架男孩的现场。

  陈焕辉还了解到,警方除了获取儿子陈夏影和黄兴他们的口供外,在案发现场也没有发现任何跟陈夏影、黄兴他们有关的痕迹物证,就是儿子陈夏影和黄兴他们做出的有罪供述,也是警方刑讯逼供的结果。

  在陈焕辉看来这些证据完全可以证明陈夏影和黄兴他们的清白,然而从1996年后的10年间,陈夏影绑架案经历6次审判,福建省高院曾两次发回重审,直至2006年,福建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定绑架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维持了一审判决:黄兴和林立峰被判死缓,陈夏影被判无期。两年后,也就是 2008年1月,林立峰因癌症死在了监狱医院。

  陈焕辉为伸冤四处奔波,递交材料


  陈焕辉将所有的精力财力都投入到了申诉当中,从福清到福州再到北京,从福州市中院到福建省高院,再到最高法,陈焕辉老人一趟又一趟的喊冤之路,引起了法学专家和律师们的注意,福建省法学会, 福建省人大都指出此案存在缺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了刑诉法关于只有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能做出有罪判决的规定。

  陈焕辉的坚持最终有了期待的结果,2015年5月11日,福建省高院决定再审该案。18天后,福建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绑架罪不成立,黄兴 陈夏影无罪释放。2015年9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赔偿黄兴186万、陈夏影129万、林立峰父母221万元,并依法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陈夏影出狱后与家人拥抱


  从有罪到无罪 改判依据在哪?

  没有新的、颠覆性的证据出现,同一个案件,为何在19年后作出完全不同的判决,对于这一问题,福建省高院审判监督庭法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在陈夏影绑架案中,对于福州市中院三次作出的有罪判决,福建省高院前两次都以“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然而在2006年的第三次终审裁定中,又认定绑架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维持了一审判决:对于这次的终审裁定,福建省高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许寿辉坦言,福建省高院当时已经注意到了证据上的缺陷,所以在2006年的终审判决时,判处黄兴 林立峰他们是死缓,而不是死刑,这在当时是一种留有余地的处理措施。

  2006年的终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福建省高院遭到两方的指责,一方是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以及亲属不断做无罪申诉,要求改判无罪。而另外一方,是被害男孩的父母也进行了信访上访,强烈要求判处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个人死刑。为此,福建省高院曾计划启动审查程序。

  许寿辉庭长透露,为重新启动陈夏影绑架案的审查程序,福建省高院从2013年开始,就开始进行了大量的走访和论证工作。

  对于法院最终作出的无罪判决,许寿辉庭长解释,是因为全案只有被告人的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而就是这唯一的证据,真实性也存在疑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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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治 陈夏影父亲为子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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