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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深度解析:2016年政协报告宗教领域的七大变化
政协常委学诚法师出席会议(摄影:徐上杰)
重大变化二:在今年《报告》中三次提及“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比去年多一次。
更加重视“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促进两岸和谐发展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今年的《报告》不仅和去年一样两次提及“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处理涉藏、涉疆问题和营造良好国际环境等领域的重要作用。还在2015年工作总结中提及“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召开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支持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举办和平祈祷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抗战精神。”充分肯定了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在促进海峡两岸深入交流、和谐发展与国际间和平交往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重大变化三:去年《报告》中“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今年未提及。
去年《报告》的“2014年工作总结”中提出“致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就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其中“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这两句话今年未提及。
说起宗教政策与宗教事务管理,2015年的新政策、新管理方法连续出台,为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有着强有力的政策导向作用。譬如:加大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启动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识牌”,陆续公布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信息公告;发布《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设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开放公众查询平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选举、聘任、考核、辞退等制度,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随着政策发挥的出台与落实,今年的政策执行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而“宗教立法”与《宗教事务条例》适时修改的议题又随之推进了一步。随着各项宗教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完善的宗教工作机制已逐步建立,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权益将获得有效而切实的保障。
编辑:薛鑫
关键词:宗教领域 政治协商 爱国统一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