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6全国两会专题报道>本网特稿 本网特稿

小心,土壤有“毒”

农工党中央呼吁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2016年03月05日 14:12 | 作者:汪俞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2015年7月,农工党中央举办了第十届中国生态健康论坛。期间,专门召开了“土壤污染防治专题座谈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晓峰在会上表示,要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以科学立法推进深化改革。

据了解,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起步较晚,至今国家层面尚无专门性的法律法规。2015年,环保部已完成有“土十条”之称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并提交至国务院审核;与《土十条》相对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并启动了前期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十条’涉及生态环境、农产品、食品及经济社会等众多领域,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基础性立法,亟待各方共同努力推动。”农工党中央呼吁,有必要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和公众健康的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形成完整的土壤保护法律体系。

鉴于当前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农工党中央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关主导,相关政府部门参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专委会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强化土壤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十条”,以及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拟配套的政策措施早日出台。

为提高土壤立法质量和可操作性,农工党中央认为《土壤污染防治法》应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理念。要以保障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为目标,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要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使各条款、规定符合国情和实际,科学设计土壤保护的法律规范,能具体就具体,能明确就明确。

农工党中央进一步强调,土壤污染整治是一项耗资巨大的长期性工程,“大家污染,政府治理”,既不科学也不可行,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多元共治。可以通过必要的立法评估,科学设定与解释违法成本,杜绝或减少违法收益,促进企业自觉守法。保障公众的广泛参与,政府能够从社会上募集大量的整治基金,从而确保政府执法的有效开展。

编辑:薛鑫

01 02

关键词:农工党中央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