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2016全国两会专题报道>评论 评论
让个税改革告别在起征点上打转
个税改革,就是要切换个税体制“制式”。但要突破现行税制,就必须改革现有个税征收机制,以适应新的社会变化。正如有税收专家说的:“从减轻税负的角度来讲,只盯着起征点,是只看到了枪靶的外环”,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切中要害。
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征税方式改革,需要对具有相同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按相同税率课税,同时对不同综合所得纳税人按累进税率不同课税,真正实现“多得多收,少得少收,不得不收”的纵向公平与相同所得税负相同的横向公平。但综合模式也有其短板,就是对税法体制大盘子的完善、税收征管水平要求较高。
综合分类课税制度改革的方向,对未来的税制设计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比如全面放开二孩后某些家庭支出增加,该如何确立抚养子女费用抵税的规则?再比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负担加重,是否也应当作出相应税收减免?
税收征管上如征收标准、征管手段等,也要有个调适的过程。比如目前所定义的高收入标准一般被认定为年收入12万以上,而这一收入对比房价和物价等等,在一二线城市恐怕仅够基本生活开支。
说到底,个税改革,在确定方向之后,还需复杂的制度配套,如完善税号制度、金融资产和其他财产收入实名制度等;也需要根据新的社会变化,有针对性地评估、优化税率结构。这些最终要诉诸一个更科学合理的个税法体系,为个税体制破茧铺路。
编辑:秦云
关键词:个税改革 起征点 楼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