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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治作为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

2016年03月08日 13:51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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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黑龙江代表团,同代表们一起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法治是一种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进一步强调了法治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极端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于我们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只要全社会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落实到改革发展的大棋局,法治就一定能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举凡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无不以法治为框架、用法治作支撑、由法治来贯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重大战略布局的一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指明了方向。这是我们党对现实准确把握、对自身深刻认知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与此同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数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来说,这也无异于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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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依法治国 习近平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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