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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亲”尚“清”两相宜

2016年03月10日 09:18 | 作者:辛士红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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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建立在畸形的政商关系之上。试想,本该公平竞争的项目,却成为那些利益输送企业的“唐僧肉”;本该节省的财政开支,却成为那些暗箱操作者的“盘中餐”;本该造福于民的良心工程,却成为那些权力寻租者的“昧心工程”,这样的投资环境怎么能够筑巢引凤?这样的政治生态怎么适宜干事创业?

畸形的政商关系,犹如政治雾霾,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长久受益。“我和所有的人一样,一半是受害者,一半是同谋者。”多少落马贪官的背后,总有一个或几个不法商人为其同谋;多少不法商人的背后,总有一个或几个官员为其撑腰。他们也许边腐边升,一时间风光无限,也许愈贿愈富,短时期羡煞人眼,但终有“忽喇喇似大厦倾”的那一天。把政商关系变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同盟,逾越了公与私的界线、法与纪的红线,又怎么可能长久?

政商之交,宜“亲”宜“清”。新型政商关系,新就新在“亲”“清”二字上。政商双方都应各守其志,严守边界,真诚坦荡地打交道。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应明晰权力界限,依法行使权力,坚持等距离交往,实行无差别服务,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但绝不邀功谋利,始终做到踏踏实实干事、干干净净用权、堂堂正正做人。对于企业家来说,也应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小胜靠智,大胜靠德。真正的经商者,永远是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信奉者,决不是攀附权贵、蝇营狗苟的投机者。

政商关系,相互有交集但不能搞交换,有交往但不能搞交易,理应相敬如宾但不能勾肩搭背。以“亲”为血液,以“清”为风骨,就能让政商关系密切而纯洁起来,让从政与经商的环境更加健康更加清朗。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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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亲 清 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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