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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贵祥委员谈慈善法草案: 慈善事业要培养感恩的心

2016年03月10日 21:52 | 作者:解艳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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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让徐贵祥对慈善事业深有感触,在他看来,慈善事业的表层目的是物质的,但更重要的是精神层面的,传递人间温暖,再生慈善动力。“受益人首先想到的、首先做到的,应该是回报社会,当然应该是力所能及的。即便没有感恩之力,也应有感恩之心,否则谁还愿意做慈善事呢?”

徐贵祥表示:“因为慈善法所针对的群体是两个,援助者和受益者,不能说这个法律只约束援助者而不体现对受益者义务的要求。我浏览了草案文本,感觉这块好像没有充分体现。”

为此,徐贵祥建议,第一,在第九章《促进措施》里加一条:慈善事业要形成良性互动,慈善受益人要培养感恩之心,成为慈善事业的接力者、推动者。

第二,在第九十一条“予以表彰”后面,加一条:国家建立慈善奖励制度,对在慈善事业上有突出贡献、发挥突出作用的民间组织、包括捐赠人、志愿者的相关人员,各级政府要登记备案,以政府名义颁发证书,在上述人员遇到困难时,给予适当的帮助。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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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国两会 徐贵祥委员 慈善法草案 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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