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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莫再琵琶半遮面

两会现场:无党派人士界委员讨论慈善法草案

2016年03月10日 22:52 | 作者:廉维亮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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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刘红宇还提出,慈善募捐的主体被界定为慈善组织,但对于类似“微慈善”、“小老师公益计划”这样民间自发组织、公益成效好且形式灵活的募捐行为缺少支持。同时,也缺少对未成年人参与慈善公益活动的明确支持,“要鼓励孩子从小参与慈善事业,保护好他们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注重保护好孩子们的爱心。”

“我刚刚收到一个在美国工作的朋友发来的微信,他们一家夏天要回国探亲,问我能否为他的孩子找一份合适的义工机会。国外非常重视青少年阶段参与公益活动的记录,我们也应该从法律层面倡导孩子们参与其中。”吴仁彪委员插话。

“的确是这样,国外青少年的公益履历对于他们上学、就业和未来发展都很有价值。当年奥巴马在竞选美国总统的时候就讲述了他参与义工服务的经历,为成功当选增加了砝码。”彭雪峰说。

“我不是法律界人士,不知道在《慈善法》中加入‘政府表彰制度’合适与否。对献出爱心的人士建立不同层面的政府表彰制度,既是对慈善参与者的认可和鼓励,也能够更大范围的凝聚爱心。”王明明常委建议。

“这种嘉奖制度加入法律条文也是可以的,认可公民慈善公益的贡献,是对其良好成长优秀表现的一种记录,建立类似于档案的公益行为记录,予以于法有据的表彰,将会大大提升全民参与公益、热心慈善的热情。”彭雪峰认为。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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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国两会 无党派人士界委员 慈善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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