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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人大监督进一步发力

2016年03月11日 09:22 | 作者:朱恒顺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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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题询问方面,虽然多数代表都充分肯定了这一监督形式的实践效果。但也有人提出,在一些市、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询问中,主题不够明确,内容不够集中,问答之间互动不够,而且询问的次数有限。有的专题询问,问答之间还过于“默契”,有“导演”过的痕迹,未能发挥出询问的应有的作用。

再比如,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些监督权力,比如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近年来在许多地方都很少行使,基本上处于“休眠”状态,代表们也建议重视这些监督形式的作用,必要时要敢于、善于运用好这些权力。

诚如代表所言,人大的监督工作也还是有进一步提升空间的。今后,人大监督工作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首先,要丰富监督的形式和内涵。比如在执法检查方面,要探索运用第三方检查、网络检查、突击检查等新的检查方式;在专题询问方面,要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优势,让专门委员会成为日常专题询问的主题,从而扩大询问的频率,提升询问的专业性和实效;对于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权力,则要适时启动,避免长期虚置。

其次,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在各自监督工作中,要让代表成为“主体”,特别是成为效果评判主体。第三,要特别重视全国人大的示范作用。事实证明,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之间虽然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全国人大履职情况对地方人大的影响却是非常大的。近年来,以专题询问为代表的一些新的监督方法和形式,都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带头”后,地方才逐步推行和使用。只有全国人大在监督方面积累出更多更好的经验,也才能带动各地人大行使好这一重要权力。

另外,全国人大也有必要加强对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指导,并且适时总结推广地方人大的一些先进经验,从而推动各地人大监督工作整体进步。

(作者系人大工作者)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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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大 监督工作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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