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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追责,让文物保护更有力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一大亮点便是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为何要出台这个《意见》?正如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所言,“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和相关办法中,都笼统地讲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文物保护负有责任,但负有什么责任、怎么负责,强调的都不明确”。
终身追责,让文保工作成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相关官员或许就不敢轻举妄动,再拿文物保护不当回事。毋庸讳言,对于一些官员来说,在畸形政绩观驱动下,对待文物保护往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有时为了商业利益不惜损毁文物。在他们看来,文物保护吃力不讨好,保护再好也带不来可观的经济利益。同时,哪怕在文保上失职渎职,也不被追究责任。
编辑:秦云
关键词:文物保护 意见 终身追责